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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生效!《全国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来源:体育总局航管中心网站 作者:admin 
2023-05-12 11:22
5月8日,体育总局航管中心网站对外发布了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印发的《全国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是指从事航空航天模型(含无人机)教学、科研、培训、训练、竞赛指导等工作的专门人员,按专业技术条件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国家级教练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对在我国境内正式开展航空航天模型活动的教练员进行监督管理。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负责制定全国教练员管理办法并实施和管理。以下是相关通知及办法全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航空航天模型运动有序发展,建立健全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教练员教学训练水平,为各地俱乐部、学校和培训机构等有关单位输送具有合格资质的教练员,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制定了《全国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公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doc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2023年5月8日

办法全文

 

全国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的管理,规范航空航天模型教学训练活动,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持续推进我国航空航天模型运动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是指从事航空航天模型(含无人机)教学、科研、培训、训练、竞赛指导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第三条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航管中心”)对在我国境内正式开展航空航天模型活动的教练员进行监督管理。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航协”)负责制定全国教练员管理办法并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 等级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  教练员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国家级。

第五条  申请教练员等级资格须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航空航天模型事业,是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会员。

(三)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公序良俗。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练员岗位工作。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技术条件:

(一)初级教练

1.从事航空航天模型相关工作不少于 1 年。

2.参加中国航协组织的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

(二)中级教练

1.取得初级教练等级后从事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工作满1年。

2.参加中国航协组织的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

3.指导的队员在省级及以上航空航天模型赛事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

(三)高级教练

1.取得中级教练等级后从事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工作满3年。

2.参加中国航协组织的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

3.指导队员取得的成绩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个人前六名两人次。

(2)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个人前三名两人次。

(3)全国科研类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单项前三名一次。

(4)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活动总决赛个人第一名两人次。

(5)为国家航空航天模型集训队输送运动员一名及以上。

(四)国家级教练

1.取得高级教练等级后从事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工作满5年。

2.参加中国航协组织的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

3.指导队员取得的成绩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在国际航空航天模型比赛中个人前六名或团体前三名。

(2)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个人前三名两人次。

(3)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青少年锦标赛个人第一名两人次。

(4)全国科研类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个人第一名;

(5)为国家航空航天模型集训队输送运动员三名及以上。

(6)至少有两项公开发表的航空航天模型方面代表性成果。

 

第三章  培训及考核

第六条  中国航协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撰教学内容。

第七条  根据航空航天模型事业发展规划和需要,中国航协适时向社会发布全国教练员岗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地方根据培训计划申请承办全国教练员岗位培训,经中国航协评审、公示后确认。

第九条  各等级教练员岗位的培训须按照中国航协制定的教学计划、内容组织实施;培训班讲师由中国航协选派。

第十条  教练员岗位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过程按照中国航协制定的《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办法》(见附件)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等级的教练员资格并颁发证书。

 

第四章 等级晋升与注册

第十一条  教练员等级由低到高逐级晋升。

第十二条  所有教练员须完成中国航协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计划,每年学时不少于24个课时。

第十三条  中国航协负责教练员的注册管理,教练员须按时完成年度注册工作。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计划的不予注册。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  中国航协对在航空航天模型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进行表彰。

第十五条  对在航空航天模型活动中违反职业道德、行业规章,对行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者,根据情节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处罚分为:警告、降低等级和注销资格。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降低等级处罚:

一、未能按照中国航协制定的《航空航天模型运动课程标准(试行版)》开展教学培训工作。

二、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及注册工作。

三、在从事教练员工作中,违反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资格注销处罚:

一、三次及以上未完成年度注册。

二、在从事教练员工作中,严重违反行业规章与职业道德,并对行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三、严重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有关规定。

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附件:《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办法》

 

附件:

航空航天模型教练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形式

不同等级教练员采用不同的考核方式。初级、中级教练员考核内容由岗位培训过程性考核(权重30%)、专业技能考核(权重30%)和实践能力考核(权重40%)等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80分合格。高级和国家级考核由中国航协组织评审。

二、初级教练员考核标准和方法

(一)岗位培训过程性考核(满分100分):根据参加岗位培训出勤率、培训表现、任务完成情况给予相应成绩。

(二)专项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1.理论知识(30分)

《航空航天模型课程标准(试行版)》中一至三级所涉及理论知识

2.操作技能(70分)

掌握《航空航天模型课程标准(试行版)》中一至三级模型的制作方法、放飞要领和调试技巧,实现竞时、竞距的飞行目标。

(三)教学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在《航空航天模型课程标准(试行版)》一至三级项目中抽取任一项目作为教学能力考核内容,编写教案并说课。

三、中级教练员考核标准和方法

(一)岗位培训过程性考核方法(满分100分):

根据参加岗位培训出勤率、培训表现、任务完成情况给予相应成绩。

(二)专项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1.理论知识(30分)

《航空航天模型课程标准(试行版)》中四至六级所涉及理论知识。

2.操作技能(70分)

掌握《航空航天模型课程标准(试行版)》中四至六级航空航天自由飞类模型的制作、调试与放飞,实现竞时、竞距的飞行目标。或在《航空航天模型运动技能等级与测试方法》第六级线操纵、无线电遥控、运动无人机等三类中任选一各项目进行实操测试。

(三)教学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制定《航空航天模型课程标准(试行版)》第六级中自由飞、线操纵、无线电遥控、运动无人机四类项目中任选一项制定教学计划。

四、高级、国家级教练申请方法

(一)高级、国家级教练由各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协会和相关部门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申报评审。

(二)方法及程序:

1.审查基本条件和专项技术条件。

2.参加高级、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

3.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组织评审。

4.提出评审意见。

编辑:胖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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