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驿站权利
1)可依据协议使用“飞行驿站”品牌,并列入“空中丝路”国际合作项目规划;
2)根据驿站类型和经营项目,优先拥有飞行展会、智慧文旅、应急救援、研学培训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方面的专业支持,在驿站运营管理、市场开发、人员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获得全要素扶持。并列入ASRIF年度统一规划和布局; 3)同等条件下,运营良好的驿站,为其升级为民航部门颁证通用机场提供解决方案。 |
飞行驿站权利
1)可依据协议使用“飞行驿站”品牌,并列入“空中丝路”国际合作项目规划;
2)根据驿站类型和经营项目,优先拥有飞行展会、智慧文旅、应急救援、研学培训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方面的专业支持,在驿站运营管理、市场开发、人员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获得全要素扶持。并列入ASRIF年度统一规划和布局; 3)同等条件下,运营良好的驿站,为其升级为民航部门颁证通用机场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