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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背景下通航产业发展的机遇

来源:GAIFA 作者:栾大龙 
2020-05-11 11:35
    5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以改革创新扩大有效内需。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通用航空产业迎来了大发展的机遇。发展通用航空业,有利于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培育新增长点,带动扩大就业和服务业升级。
    一、通航是军民融合式发展最具代表性的产业
     从我国通用航空的发展历程来看,首先是军民结合,然后以民为主,以及今天的军民融合,也就是“军民结合——民——军民融合”的路径。
    1950 ~1980年30年间,良好的军民结合,使我国通用航空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 这一时期国家民用航空管理体制,基本实行军事化建制,管理简单、高效,对通用航空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从起步时1952年当年飞行总量为959小时,发展到1980年的当年飞行总量为42792小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建设事业开始走上了改革发展道路。1980年2月14日,邓小平同志召见民航总局领导时,高屋建瓴地指出:“民航一定要企业化,这个方针已经定了。” 随后,国务院、中央军委于3月5日下达了《关于民航总局不再由空军代管的通知》,决定1980年3月15日起,中国民航总局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改为国务院直属局。民用航空管理工作除航行管制仍由空军统一领导外,通用航空的其他管理工作也归属民航总局负责。
    二、军民融合式通航产业发展措施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通用航空有着巨大的需求,比如说公务航空、私人航空、紧急救援、工业航空和农林航空都存在着巨大的增长潜力。按照产业发展规律,未来十年,通用航空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撬动上下游产业的千亿聚宝盆。
    为了充分释放军用资源,以军民融合促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把军用的航空资源更有效地利用起来。早在2013年11月,总参谋部和中国民航局联合发布《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针对通用航空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少的现状。规范了军用机场的使用审批和费用收取相关事宜。通用航空企业在需要使用军用机场、军用航图等信息资料时,可以由民航局统一向军队主管部门申领。这些措施将进一步促进通用航空产业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2014年2月18日,国防部网站刊发空军新闻发言人的署名文章《维护空中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中表明,为了支持民航事业的发展,军队已经迁建机场10个、移交民航使用机场13个、与民航合用机场63个,关闭训练空域457个,新辟航路航线5.6万公里,加大空域灵活使用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军事活动对航班影响,有力支撑了民用航空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发展。
    5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稳步扩大低空空域开放,简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备案。强化安全监管,确保飞行和空防安全。
    三、军民融合式通航产业发展展望
    为了发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优势,就要在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中,坚持军民融合、统一规划的原则,集中优势资源,合理规划。通用航空产业布局要考虑军事行动和多样化非军事行动的需要,搞好经济动员潜力的开发利用,发展军民两用的通用航空研制和生产能力,与民航、军航、高铁、公路建设相协调发展。
    通用航空产业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现国防、民用相互兼容,在建设国家级通用航空产业园区中,要在工业布局微环境中要形成通用航空专业产品的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和动员效益。
    通用航空产业建设,要与军工航空、军用航空和民用航空运输等领域具有相容性,增强应变能力。在新建、改建通用航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时,要按照国家交通运输和战略投送动员规划,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使之具备国防动员功能,建立征用措施和补偿制度。
    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会议指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党中央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必由之路。推进通用航空军民融合式深度发展,需要对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军民融合作为国家行为、国家政策去大力推进,实现通用航空发展与国防需求相协调,发挥军、地双方的优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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